商洛新闻网讯:今天(7月25日),镇安县人民政府就网民在《市长留言台》留言反映的柴坪镇松柏村贫困户搬迁、贫困户贷款以及贫困大学生补助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如下:
网友“日月星辰”留言:“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的农民贫困户,修建的搬迁点需要搬迁的户不让搬了,修那些房子不知道是政府留下来卖商品房,还是做什么呀”。
镇安县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核实,网友“日月星辰”是松柏村五组在册贫困户,全家6口人,儿子就读于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大二,现居住土木结构瓦房屋5间。
松柏村二组集中移民搬迁点于2017年3月动工,2018年6月竣工交付。松柏村集中搬迁安置点采用融合安置,严格按照陕西省“三精管理”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同步搬迁户采取自愿,报名到松柏村集中移民搬迁安置点,“先人后房”共建移民搬迁安置房58套,其中精准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23户,同步搬迁户20户。移民搬迁安置房竣工交付后进行公开选房,易地扶贫搬迁户都已领取钥匙,正在紧张装修准备入住。非贫困户生态搬迁中部分户已预交自筹资金,其余非贫困户正在筹措资金交款中。所修建搬迁房主要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受滑坡体、泥石流威胁的生态搬迁对象。
网友“日月星辰”随其岳父母原居住在松柏村7组,交通条件不便利,后购买松柏村五组冯某5间110㎡土木结构瓦房屋,距离通组水泥路约150米。2016年村上进行摸底上报给其申报易地扶贫分散搬迁,2017年5月根据《关于印发<镇安县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同步清洗方案 >的通知》,对全村移民搬迁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网友“日月星辰”因购买土木结构房屋且居住安全,经研判不符合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政策被取消搬迁资格。
网友“日月星辰”留言:“扶贫工作上对贫困户强迫贷款,叫贷五万元钱,不给户上说入股,入到公司每年分红分4000元钱,说是五万元不收利息,结果今年还收1700元钱,等于分红钱我实际上一年贫困户拿到的2300元,好多项目都是虚报”。
镇安县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核实,按照《镇安县“三带四联”金融支持办法(试行)》,网友“日月星辰”于2016年12月21日、12月22日分2笔在陕西镇安农村商业银行柴坪支行自行贷款10万元,期限3年。其中2016年12月21日“三带四联”扶贫贷款5万元,通过资产折价入股至镇安县鼎丰矿业有限公司,年分红4000元,自2017年元月至2018年1季度,每季度1000元度分红资金都已通过现金或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农户不承担任何利息。2016年12月22日自主发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执行利率为6.6‰,按照县“三带四联”方案要求,第二个5万元由县政府补贴50%利息,农户自行承担50%利息,方显政2018年还利息1700余元属于自主发展贷款5万元农户应当自行承担的利息,故反映的对贫困户强迫贷款,收取1700元贷款利息等问题不属实。
网友“日月星辰”留言:“贫困大学生补助一直拿不着,找了几个单位都是推卸”。
镇安县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核实,网友“日月星辰”之子方某于2016年9月进入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建筑施工专业就读,学制3年。该学校属于陕西省技工类院校,按照镇安县教育扶持政策,方某在校享受高职教育资助(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贫困户家庭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2016年以后年度对新入学的高职在校生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由贫困户家庭高职在校学生自己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照教育扶持资助政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17年3月根据镇民法[2017]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家庭因家庭成员接受大专及以上阶段教育,家庭支出数额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大专阶段按照每户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本科及以上阶段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根据镇财办社专[2017]85号文件《关于下达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方某申报的镇安县2017年贫困大学生临时救助资金2000元已于2017年11月23日足额打入方某一卡通账户。
2018年5月28日根据镇扶发[2018]62号《关于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扶贫补助资金的紧急通知》,为方某申报了陕西省内技工院校学生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根据镇财办农专[2018]81号文件,方某2016年、2017年两年的“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扶贫补助资金6000元已于2018年6月14日足额打入方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东三环分理处银行卡账户,故反映大学生补助一直拿不到手等问题不属实。
网友“日月星辰”留言:“房屋改造钱不得到位,每户都少几千元钱,政府都要扣几千”。
镇安县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核实,松柏村为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问题,2017年经过先后通过多次数据比对核实调整,最终确定松柏村2017年实施C、D级危房改造对象25户。柴坪镇严格按照危房改造资金兑现方案(自建C级危改户总花费未超过22500元按总费用80%兑现,最高不超过18000元;D级危改户总花费未超过35000元按总费用80%兑现,最高不超过28000元,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统建户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核实的花费清单全额兑现),截止2017年12月底将县住建局拨付资金全部兑现到户。2018年4月县住建局下拨第二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柴坪镇根据全镇2017年危改对象将补助标准兑付比例提高至91.2%,6月23日足额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
网友“日月星辰”计划申报2016年易地扶贫分散搬迁,不符合搬迁条件,按照政策被调整为危房改造,2017年初对房屋内外进行修缮加固。2017年12月14日由本人根据修缮加固实施项目提供详细花费资金清单,经村“四支力量”逐项核实总花费16650元,根据县住建局拨付第一批危改补助资金,按照柴坪镇资金兑付方案补助13320元打入方显政惠农一卡通账户。2018年6月县住建局下拨第二批危改补助资金,柴坪镇根据全镇2017年危改对象将补助标准兑付比例提高至91.2%,6月23日补发1865元打入网友“日月星辰”惠农一卡通账户。故网友反映的“房屋改造钱不得到位,每户都少几千元钱,政府都要扣几千”的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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