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按照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洛南县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对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7月21日—9月19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办理地点
洛南县学生资助中心(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一楼业务大厅)
三、贷款对象
国家审批设立的高校、高职院校及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须为洛南县户籍。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支出。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五、贷款需准备资料
(一)首次贷款学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中注册、申请并导出打印,所填各项信息必须详细、准确、无误)。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如没在同一个户口本,则需提供两人各自的户口本原件)。
4、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醒:助学贷款实行签订电子合同,首贷需扫描上传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附件,同时完成现场拍照要求,因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共同到场才能办理。
(二)续贷学生推荐在线远程办理,通过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App验证即可;因其他原因无法在线办理的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到现场办理。
六、贷款银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七、贷款年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最低年限为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八、贴息及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享受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学生不用负担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例2024年6月20日发布的LPR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95%,减70个基点为3.25%。)。
贷款学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要偿还利息,可以不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还款方式为线上还款(学生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还款、云闪付还款)和线下还款(资助中心专用POS机还款)。
九、咨询电话
0914-7323946(洛南县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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