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柞水县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柞水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收费范围
柞水城区乾佑街、交通路和迎春路,以及城管局、交警队划定的停车区域及标准停车位为准。
二、收费时段
早8时至晚21时
三、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车每泊位一小时内收费2元,停车一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全天收费14元。
四、免收类型
1.30分钟以内停车免收停车费。
2.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特定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3.执行公务的军警车、执法车、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车、工程抢险、市政环卫作业车等免收停车费。
4.由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凭有效证件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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